repudiatory breach 的意思
語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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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中文(繁體)翻譯:拒絕性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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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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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 · TOMBİK.COM 不要從課本學英文,用 YouTube 學。- “Repudiatory” 來自於拉丁語 “repudiare”,意為拒絕或否定,通常用於指稱某個事物被正式地駁回或不承認。
- “Breach” 源於古英語 “brec”,意指斷裂或破裂。在法律上,它表示合約規定的違反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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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及語法細節: 在英語中,“repudiatory breach” 是一個名詞短語,由形容詞 “repudiatory” 和名詞 “breach” 組成。形容詞修飾名詞,意圖傳達一種特定的合約違反性質,即這種違反是關鍵且具決定性的。
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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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拒絕性違約是指一方在合約履行中的重大或實質性違反,這種違反使得另一方有權終止合約。通常這類違約行為會表明違約方不意圖繼續履行合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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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領域: 拒絕性違約常見於合約法中,尤其是在商業合約、租約和勞動合同等領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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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用: 在法律系統或法庭場合中,拒絕性違約可以作為一方追索損害賠償或終止合約的根據。受害方可以證明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其失去合約的利益,進而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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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案例: 例如,在一項供應合約中,如果供應商未能按時交貨,且顯示出不願意履行合約的跡象,則買方可以主張供應商存在拒絕性違約,並據此終止合約,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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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彙: 同義詞包括 “fundamental breach”(根本違約),而反義詞可能是 “minor breach” (輕微違約),其意義上不會給予另一方終止合約的權利。
歷史、政治及比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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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演變: 隨著合約法的發展,拒絕性違約的判斷標準從最初的嚴格法律解釋逐漸轉向更具彈性的判斷,許多法官和學者開始考慮違約行為對整體合約履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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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傳統比較: 在普通法體系中,拒絕性違約的概念往往與特定的法庭判例有密切關聯,例如英國的 “Hong Kong Fir Shipping Co Ltd v Kawasaki Kisen Kaisha Ltd.” 案例。相比之下,民法體系的合約違約定義可能更為明確,但在實務中面對的案例往往會取決於具體的情況和當地法律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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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法律文本及學者: 一些重要的法律文本如《合約法》中的規定、以及多位學者的理論都涉獵該主題,為法律界提供了更深入的理解。
總之,拒絕性違約在法律上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其影響著合約的執行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了解其定義和適用範圍對於法律專業人士與一般公眾都具重要意義。